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五人串谋收贿以协助中介客户开立银行户口。两名涉案时任银行职员昨日(4月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囚10个月及半年。
31岁的汇丰银行时任财务策划副总裁卢颖衡,以及32岁的时任卓越理财业务经理万卉,分别被判囚10个月及半年。二人早前各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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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时指,银行职员须接受反洗黑钱训练,两名被告的开户工作并非只影响汇丰银行,其处理的潜在客户会影响整个银行行业。若银行职员遇上怀疑洗黑钱个案,必须马上通报相关机构,但二人却作出贪污违反诚信的行为。
法庭考虑到二人犯案的时间、所涉贿款金额,以及开户数目,分别以入狱15个月及九个月为量刑起点,并因二人认罪,将刑期扣减三分之一。
同案被告劳焯俭,40岁,汇丰银行时任卓越理财客户经理,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案件押后至5月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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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涉案汇丰银行职员於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在北角一间分行任职。案情透露,卢颖衡与两名中介协议,协助二人所转介的客户开立户口,并就每个成功开立的户口收取贿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
卢颖衡其后安排同事劳焯俭协助开户,并就每个户口向劳焯俭支付贿款100港元。涉案期间,卢颖衡和劳焯俭按协议接受贿款共逾17万港元。
万卉则於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协助该两名中介转介的12名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贿共6,00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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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期间,该三名银行职员协助涉案两名中介所转介的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共约250个。银行经审查后,发现当中70多个户口存在洗黑钱风险,并已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
涉案两名保险经纪兼中介,韩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案件订於5月4日再讯。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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